看慣了火星文,也該回歸正統的文字,畢竟這可是老祖先的智慧,這篇文章,說明標點符號的使用方式,還記的這些符號的用法嗎?讓我們來回憶小學的時光吧! ^^
介紹:- 有一教授,在黑板寫著‥「如果女人沒有了男人就會恐慌」,要學生標點。
則女學生皆作‥「如果女人沒有了,男人就會恐慌。」
而男學生皆作‥「如果女人沒有了男人,就會恐慌。」 - 昔有一人,有無賴之友來住,久久不走。
他想叫無賴滾蛋,又不好意思當面說,便留下字條道‥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其本意原為‥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無賴見之,雖明其意,卻又不想走,乃釋之為‥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 留!」
如是,又「理直氣壯」的,住了下來。
可見標點符對於一句話的影響力。
內容:「。」句號,占行中一格,用在直述式文字已完足的句子。也就是當你說完一句話,將自己的意思完整表達後,就以句號作結。
用法舉例:
- 用在單句之末,例:今天天氣很好。
- 用在複句之末,例:今天早上,我沒趕上公車。
「,」逗號,占行中一格,用來分開句內各語或表示語氣的停頓。也就是意思還沒有說完,便以逗號作停頓。
用法舉例:
- 用在分開句內各語,例:他吃了早餐,打了領帶,就去上班了。
- 用在表示語氣的停頓,例:一輛小轎車,直直的向他衝去。
特殊用法:
- 用在感情並不強烈的感嘆詞或呼語後面,例:你這個人啊,真的要多加努力!
- 用在在關聯詞語後面使之舒緩,例:他很高,所以,這場球賽全看他了。(「所以」、「因此」、「於是」等等。)
- 用在序次語後面,例:首先,我想強調的是,各位都是我們的菁英。(「首先」、「其次」、「第二」等。)
「、」頓號,占行中一格,用在平列連用的單字、詞語之間,或標示條列次序的文字之後。
用法舉例:
- 用在平列連用的單字、詞語之間,例:貓、狗還有孩子,都是我所最為寵愛的。
- 用在標示條列次序的文字之後,例:第一、早上八點前打卡完畢;第二、上班時不可吃零食;第三、不可用公司電話撥打行動電話。
特別注意:
- 錯誤用法,例:再走個三、五公里就可以到休息站了。(因為「三五公里」為約數,而約數在口語中是不停頓的。)
- 正確用法,例:再走個三五公里就可以到休息站了。
「;」分號,占行中一格,用來分開句中平列的句子。分號是介於逗號與句號中間的符號,某些複句過於複雜,但用句號又會分割完整,只用逗號又無法突顯各分句之獨立意義。
用法舉例:
- 用在分開句中平列的句子,例:往前走是大海;往後走是懸崖。
- 用在停頓,例:早餐,我吃的是最簡單的蛋餅;中午,因為開會,所以大家都餓著肚子沒吃;晚上回到家,看到一桌子菜我興奮的快瘋了。
特殊用法:
- 用在分條列時,每一條,每一條末尾都用分號,最後則以句號作結束,例:第一、早上八點前打卡完畢;第二、上班時不可吃零食;第三、不可用公司電話撥打行動電話。
- 用在前文有並列分句使用分號,最後用了「等等」代表未說出的分句內容,「等等」之前亦須使用分號。例:狗,可以幫忙看家;貓,可以幫忙抓老鼠;母牛,提供我們鮮奶;等等。
「:」冒號,占行中一格,用在總起下文,或舉例說明上文。
用法舉例:
- 用在總起下文:(一)例舉人、事、物,例:今天出席的有:總經理、副總經理…… (二)引語,例:張老師說:「要好好用功讀書。」(三)標題,例:以下就是整個報告:(四)稱呼,例:各位親愛的來賓:
- 用在舉例說明上文,例:健康檢查的項目很多,例如:心電圖、驗血、驗尿……
特殊用法:
- 用在作者姓名和書名之間,例:張愛玲:《傾城之戀》
- 用在字典或辭典中,引出語義解釋,例:刀筆:古代書寫工具,用竹木代紙,用筆記事,用刀削誤。
特別注意:
- 錯誤用法一,例:「往前走,」張三拿槍比著說:「雙手別離開我的視線。」(如果引語分別是在兩端,則後面應該使用逗號。);正確用法,例:「往前走,」張三拿槍比著說,「雙手別離開我的視線。」
- 錯誤用法二,例:各位乘客請「注意」,車內不准吸煙,謝謝合作!(「注意」有使人留意作用,期待讀者注意下文。);正確用法,例:各位乘客請注意:車內不准吸煙,謝謝合作!
「『』」引號,左右符號各占行中一格,用來標示說話、引語、專有名詞,或特別用意的詞句。
用法舉例:
- 用在說話,例:我說:「這樣子就可以了。」
- 用在引用,例:俗話說:「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
- 用在專有名詞,例:「顯示卡」的好壞對電腦是很重要的。
- 用在特別用意的詞句,例:我說「是」,其實不一定表示是「是」。
特殊用法
- 引號,「」及『』與“ ”及‘’,兩種彼此通用。
- 引號分為單引號及雙引號兩種,單引號先用,如必須於單引號內使用引號才使用雙引號。
- 一般引文的句尾符號標在引號之內。例:「往下走!」
- 引文用作全句結構中的一部份時,其下引號之前,通常不加標點符號。例:「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意思你瞭解嗎?
特別注意:
- 錯誤用法,例:後來他說:「再這樣下去的話,一切都會毀掉的。(間接引用時不能使用引號。)
- 正確用法,例:後來他說,再這樣下去的話,一切都會毀掉的。
「()或——」夾注號,於「()」時左右符號各占一格,於「——」時左右符號各占兩格,屬於附加說明的符號。也就是透過括號內的註釋,使讀者清楚了解文章中話句的意思。
用法舉例:
- 用在行文中純注釋上文的,多半用「()」,例:李四(李大刀)走上前來。
- 二、用在行文中為補充說明而文氣可以慣連的,多用「——」,例:李四——也就是人稱之為李大刀——他走上前來。
特殊用法:
- 句外括號,用以註釋整個句子,並非特定的字詞,例:後來,他走進了房裡。(很久以後我才知道,他是要來殺我的。)
- 介紹劇本場景及人物動作,例:(王五轉過身子面對張三)王五:(刀橫胸前)「你給我好好解釋!」
- 序列,例:(一)早上八點前打卡完畢;(二)上班時不可吃零食;(三)不可用公司電話撥打行動電話。
- 括號可分為五類:(一)( )圓括號:有小括號之稱。(二)[ ] 方括號:有中括號之稱,多用於文章註釋的標號。(三)〔 〕六角括號:作用與方括號一樣。(四)【】實心方頭括號:有黑括號之稱,用於字典或詞典中被解釋的詞語。(五){ }大括號:比小括號及中括號更高層次。
特別注意:
- 錯誤用法,例:李四走上前來(李大刀),他大聲喝道:「誰敢!」(括號內的文字是注釋「李四」,故括號應出現在「李四」之後,而非在分句尾。)
- 正確用法,例:李四(李大刀)走上前來,他大聲喝道:「誰敢!」
「?」問號,占行中一格,用在疑問句之後。疑問句即是提出問題的句子,包括詢問、責問、反問、設問等,均以問號作結。
用法舉例:
- 用在懷疑,例:這事情真的是這樣嗎?
- 用在發問,例:請問貴姓?
- 用在反問,例:如果不是這樣,那麼你認為是呢?
特別注意:
- 錯誤用法,例:為什麼就不肯聽聽話?真是不乖。(問號屬於句終點號,故若句子為倒裝疑問句,則問號應當在句尾。)
- 正確用法,例:為什麼就不肯聽聽話,真是不乖?
「!」驚嘆號,占行中一格,用在感嘆、命令、祈求、勸勉等句之後。
用法舉例:
- 用在強烈的感情,例:這太好了!
- 用在祈求,例:我求求你!
- 用在嘆詞,例:「唉!」、「啊!」、「呀!」等等。
- 用在敬語,例:恭喜!
- 用在呼語句,例:大夥們!一起向前走。
特殊用法:
特別注意:
- 錯誤用法,例:多美麗啊!你看那滾滾黃河!,(這句前面有嘆詞「啊」,後面是感嘆句,但嘆號只應用在句子尾末,故而「啊」字後面應用逗號代替,否則便成為兩個句子。)
- 正確用法,例:多美麗啊,你看那滾滾黃河!
「——」破折號,占行中二格,表示語意的轉變、聲音的延續、時空的起止、或用為夾住。
用法舉例:
- 用在語意的轉變,例:睏了,我終於睏了!——你能想像我多久沒睡了嗎?
- 用在聲音的延續,例:嗚——他罵我。
- 用在時空的起止,例:有了高速公路後,時間與空間都被壓縮了,南北(高雄——台北)因著交通時間縮短為四小時,讓人感覺距離好像也跟著縮短了。
- 用在夾住,例:詳「夾注號」的使用方式。
特殊用法:
- 用在表示謎面和謎底的關係,例:一刀兩段──斷絕彼此關係。
- 用在副標題之前,例:談寫作——鑑賞張愛玲.《傾城之戀》
特別注意:
- 錯誤用法,例:睏了,我終於睏了——你能想像我多久沒睡了嗎?(破折號前雖不用句號及逗號,但問號及嘆號不能刪去,否則會影響語氣。)
- 正確用法,例:睏了,我終於睏了!——你能想像我多久沒睡了嗎?
「……」刪節號,占行中兩格,用來表示節略原文或語句未完、意思未盡等。
用法舉例:
- 用在節略原文,例:朱自清在《匆匆》裡寫著:「……去的儘管去了,來的儘管來著;去來的中間,又怎樣地匆匆呢。早上……」
- 用在語句未完、意思未盡,例:「我剛說的意思其實……」張三只說了一半,似有難言之隱。
- 用在斷斷續續,例:張三斷斷續續的說道:「是……是他……他動的手……」
「.」音界號,占行中一格,用在翻譯外國人名字與姓氏之間。
用法舉例: 馬克.吐溫
特殊用法:
- 用在書名及篇名之間,例:《詩經.鄭風》
- 用在詞牌及標題之間,例:《念奴嬌.赤壁懷古》
- 報名及版別之間,例:《中國時報.第一版》
- 朝代及作家姓名之間,例:唐.李白
- 日期及地點之間,例:2002.香港
- 月及日之間,例:九.二一事件
- 標題中並列性詞語之間,例:《星星.月亮.太陽》劇本研討。
底下介紹最後兩種較特殊的標點,這兩種標點因為電腦書寫不便所以在日常使用上亦常出問題。
「《》」書名號,按《重訂標點符號手冊》規定應該為「~~~~」,標在書名左旁或之下,但平日用電腦書寫時甚難,所以建議使用目前兩岸三地通用之「《》」。用「《》」時,占一行左右各一格,用在標明書名、報章名、篇名、劇名、曲名等。
用法舉例:
- 例:《傾城之戀》、《中國時報》、《匆匆》、《諸羅記公園》、《小放牛》……
特殊用法
- 用在各種報告、文件名,例:《2002年交通事故發生率簡報》
- 書名號中還要用書名號,外面須用雙書名號,裡面則用單書名號,例:《〈論語〉譯注》
「____」專名號,標在專名左旁或之下,用在人名,種族名、國名、地名、機構名等。此標點在電腦之純文字文件上難以使用,故而用之甚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