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3月 1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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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火入魔了,哈 ~


星期三, 3月 07, 2012

生平第一場車禍

生平第一次發生車禍,雖然以前 mail 內看過很多發生時要怎麼處理的流程,但真的發生,現場腦袋是一片空白。
 
  • 2011-12-01 事發當天
在高雄市神農路和美山路交叉口發生擦撞,發生原因為肇事者從外側車道轉進內側車道時,距離沒有抓好,擦到我右前輪上側的葉子板,車子稍為往左,第一時間肇事者並沒有馬上停車,有點觀望意味,可能想說是小擦撞,我不會追上去吧,還好馬上就遇上紅燈,讓我可以把他攔下。
  • 我:先生抱歉,你擦撞到我的車。(不知道我在客氣三小 Orz)
  • 肇:你要叫警察來嗎?
  • 我:對阿,這樣才可以申請保險。 (當下根本不知道對方有沒有保險,反正停下來就對啦)
之後就把車子移到路肩等待,大約10分鐘後,附近警局的員警到現場,因為是在行進中擦撞,車子也移開,根本沒有現場可以測量;問話過程中,肇事者不知道是太緊張還是裝傻,竟然跟員警說,他是從內側車道轉到外側車道擦撞到,當場傻眼,我還故意裝白癡問員警怎麼分內外車道,經過員警一番解釋後,很確定是外側轉進內側進而擦撞到,內側轉外側是要怎麼擦撞到我右前輪上側葉子板,被打敗 ~~ Orz ~~
  • 從前面拍過來。
Polo 外觀損毀圖 - 1
  • 從後側拍過來,這角度比較清楚
Polo 外觀損毀圖 - 2

  • 2011-12-02 三聯單、交通事故聯單,傻傻分不清楚
昨天下午聯絡平時買保險的業務,詢問要如何辦理初險時,她一直跟我強調,當場應該要拿三聯單,沒有三聯單的話,沒有辦法辦理初險。

昨天晚上打電話到警局詢問,當時處理事故的員警人不在,剛好由局長接聽,一聽到我要拿三聯單時,當場嚇一跳,經過他一番解釋,要拿的資料,應是交通事故聯單,而非三聯單,三聯單是刑事案件時使用,他大概想說轄區刑事案件發生,但他卻不知情吧,誤會誤很大。

後來處理員警打電話來,跟他約定 2011-12-02 1130 至警局拿交通事故聯單。
Polo 車禍事件 -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 2011-12-05 辦理初險
趁這次機會把車險保單拿出來了解一下,保單內容只有針對人的保險,沒有車體相關的保險,想說這樣保險公司就不會幫忙處理,沒想到保險業務竟說也可以受理,公司會代為處理,有點出乎意料之外。
Polo 車禍事件 - 保險

  • 2011-12-07 產險人員
上午接到產險人員來電詢問,提供肇事者相關資料給他,幫我查詢對方是否有保險,還故意問一次,確定沒有保車體險相關,還是會幫我處理。

下午接到產險人員來電,告知我對方是租任車,保險是自家的甲式車險,維修上應不成問題,可以把車開原廠估價並等待維修。
  • 2011-12-08 回原廠估價
早上回廠時,原廠服務人員告知產險方面會派人來評估維修,評估後才可以進行維修,下午收到估價單,有些部份竟然是用修復的,>.<。

保險估價單
  • 2011-12-14 電話詢問進度
目前卡在租車公司並未進行出險流程。
  • 2011-12-22 電話詢問進度
目前還是卡在租車公司未出險,詳細詢問後,發現產險先生只有單方面跟肇事公司窗口連絡,並沒有跟租車公司確認,一整個暈倒。

找話題聊了兩件事:
  1. 存證信函
  2. 假如真的要提告要記給誰 => 肇事先生;當產險先生聽到存證信函這四個字,傻笑了兩聲,科科。
  3. 追加賠償
  4. 假如內部機件有發生問題,要追加賠償,必須再由產險公司派人去原廠進行確認是否跟當時的事故有關,詢問這點是因為當初進原廠估價時,一直以為會檢查內部機件,沒想到只有對外觀部分進行評估,這一點我很傻眼。
這次電話中也確認租車公司是格上
  • 2011-12-26 產險人員來電
產險先生打電話來告知格上已出險,但目前維修的話必須先自付,待初步分析研判表出爐確定完全是肇事先生的錯誤時,會把錢匯入我的戶頭,告知待初步分析研判表出爐再去修。
  • 2012-01-10 電話詢問進度
打電話跟產險先生確定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否已經出爐,告知目前知道的是還沒出來,今天會幫我再打去了解。
  • 2012-01-16 電話詢問進度
打電話確認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否已將出爐,產險先生告知交警的系統上還未上傳,無法獲得研判表,閒聊中得知是要申請現場圖,臉都綠了,告知當時並沒有作丈量的工作,當下只有文字敘訴並簽名而已,產險先生傳真來道路交通事故申書要幫我直接到警局申請。
  • 2012-01-17 交通事故申請書
原本想說產險先生把申請書檔案 mail 過來,直接 Print ,申請書會比較清楚,得到的答案是要傳真過來,當把申請書送至產險分公司時,收件小姐跟我說不能用傳真紙去申請,當場重新寫一份,還好有帶印章在身上,要不然還要多跑一趟,當天是請假拿申請書來的,Orz。
  • 2012-01-18 產險人員來電
產險先生跑至派出所去申請資料,了解處理員警確實還未把資料上傳至系統,導致格上也無法查詢到資料,還順到跟我說處理員警 11 月份的案子都還沒處理完,12 月份的更不用說囉,我該說什麼勒,Good Job 嗎。
  • 2012-01-19 處理員警來電
處理員警很驚訝車子還沒有修復,告知有必要的話,雙方還是必須要警局作筆錄來確認。

稍後產險先生打電話來告知肇事者確定是自己的因素導致此車禍願意賠償,且格上願意負全部修理費用,可以進廠維修,另處理員警方面,產險先生會打電話告知他,雙方願意私下和解,理論上不需要再進警局作筆錄。

OOXX,一通電話跟肇事者確定就可以修,那之前到底是在拖什麼啊 ~~
  • 2012-01-30 進廠維修確認
故意打電話去確認一毛錢都不用付,並只需要把和解書交給原廠負責小姐就行。
  • 2012-01-31 進場維修
原廠負責小姐告知我縣市合併後,原高雄縣的系統似乎還沒有架構好,手邊也有一個類似我的例子,也是拖很久。
  • 2012-02-03 拿回車子
葉子板上有一些些色差,看不太出來,自己也不太在意,結案。
  • 2012-02-15 員警打電話來確認 是否已經處理妥當
接到這通電話很驚訝。
  • 結論:
這段時間有太多事情要處理,因為車子只有外觀被 A 到,所以並沒有很積極去處理,導致鬧了兩個半月才結束,更沒想到最後是產險先生打電話跟肇事者確認是他的問題導致車禍發生,這樣就可以修,一通電話就解決,一整個無厘頭。